各市水利(水務)局,廳直有關單位,省水利行業協會:
為提高全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水平,充分發揮優質水利工程的示范引領作用,根據《安徽省水利工程“禹王杯”獎評選辦法》(皖水建設〔2022〕28號,以下簡稱《評選辦法》),決定組織開展2022年度“禹王杯”獎評選申報工作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條件
我省境內建設的水利工程項目,按照水利基本建設程序管理的新建、改(擴)建工程(限拆除重建工程),2021年12月31日前3年內已經竣工驗收(或投入使用驗收)并投入使用,具有較好的社會、經濟和生態效益,具備申報條件的均可參加評選。2021年12月31日前項目創優計劃已報項目主管部門備案的,其初步設計批復概算(獨立發揮功能和獨立施工條件的單項工程概算)標準仍按《安徽省水利工程“禹王杯”評選辦法》(皖水建設〔2020〕8號)文件確定。
二、申報主體
項目法人(建設單位)或主要承建單位牽頭組織申報,按屬地管理原則,由設區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匯總上報省水利廳。
省級組建項目法人的建設工程,由項目法人(建設單位)或主要承建單位直接申報。
三、申報材料
(一)《安徽省水利工程“禹王杯”獎申報表》(見附件)。
(二)工程簡介。主要反映工程概況、工程質量、工程效益和社會影響、使用的新技術、新工藝及工程亮點等,控制在2000字以內。
(三)初步設計批復文件,反映工程全貌的照片或平面布置圖。
(四)工程建設過程中曾獲得的有關榮譽證書。
(五)創優計劃及項目建設過程創優情況跟蹤檢查的評價意見。
(六)工程竣工驗收(或投入使用驗收)鑒定書、竣工檢測(全過程檢測)報告、施工及試運行期間完整的觀測和分析資料。
(七)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報告。
(八)必要的聲像資料。主要反映工程概況、重要隱蔽及關鍵部位工程、原材料、配合比、第三方檢測結果、評定、驗收等,簡明扼要、突出重點,時間不超過5分鐘。
申報材料應整理成冊(A4規格軟封面,正反面裝訂),一式5份,可進行電子申報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“禹王杯”獎評選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原則,各相關單位應嚴格執行有關紀律規定。項目法人(建設單位)或主要承建單位牽頭組織申報,按屬地管理原則,由設區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匯總上報省水利廳。省級組建項目法人的建設工程,由項目法人(建設單位)或主要承建單位直接申報。
(二)2022年度“禹王杯”獎申報截止日期為2022年4月15日,相關申報材料報送至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。
聯 系 人: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 賀敏
聯系電話:0551-62128709
聯 系 人:廳水利工程建設處 辛志剛
聯系電話:0551-62128044
2022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