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,加強我省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的監督管理。日前,受省水利廳委托,我局經多次調研討論,組織起草了安徽省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督管理辦法,征求了六安等七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,3月15日在省水利廳召開的“全省小水電清理整改暨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調度會”上進行了通報,會后修訂完善上報省水利廳。
4月28日,省水利廳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等省直七廳局聯合印發《安徽省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督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《辦法》明確了小水電站生態流量確定方法、生態流量泄放的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,對生態流量泄放設施、監測設施、市級監管平臺等提出了具體要求,建立了考核評價體系,對監督檢查和考核發現的問題,落實“閉環”處理,并將其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、河湖長制考核范圍。
至此,《辦法》的出臺為建立小水電生態流量監管長效機制,落實常態化監管奠定了制度基礎。